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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经济法定位”高层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1220日,我校法学院经济法学科召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经济法定位”高层研讨会。

参加会议的有国务院法制局原局长、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孙琬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名誉会长、博士生导师刘文华教授,国家工商总局政策研究室原主任吴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全兴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朱国华教授,山西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董玉明教授、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黄少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清史研究所双聘教授张世明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科带头人程宝山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法学院孔德周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沈凯副教授,中共中央党校闫翠翠博士,以及我校法学院喻中院长,王雨本、焦志勇、高桂林、沈敏荣、周序中、徐丽雯、宋成斌、王显勇等法学院教师出席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文华教授

郑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科带头人程宝山教授

会议分为两个议程,上午是主题发言,下午是专题讨论。在上午的主题发言中,朱国华教授作了“负面清单管理背景下的行业协会经济法规则”,王全兴教授作了“中国改革新时期经济法的再定位”,黄少敏教授作了“政府与市场”,张世明教授作了“纵横统一说:刘文华教授与费肯杰经济法理论的比较”,沈敏荣教授作了“经济法中的法律伦理:兼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程宝山教授作了“经济法的使命”,孔德周副教授作了“经济法的基础与定位问题”,沈凯副教授作了“民间借贷、投资的疏与堵”,高桂林教授作了“市场与政府的共生调整”等精彩的主题发言。

下午由刘文华教授主持进行了“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讨会”,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经济法面临新的使命、挑战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探讨,指出了目前经济法面临的问题,以及厘清今后经济法基础理论需要解决的问题。大家一致认为,经济法的发展需要在三十年来经济法研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分别在理论基础、法律伦理、政府定位、市场主体、市场合作、行业发展等方面作深入地发展,为中国市场化改革和发挥市场的决定性力量提供坚强的理论保障和支持。


国务院法制局原局长、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孙琬钟教授

与会的专家高度肯定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专业作为北京市重点专业在中国经济法发展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希望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在学科带头人王雨本教授的带领下,依托财经类院校的优势,建设成中国经济法研究的基地,在基础理论与部门法的研究上更上新台阶,为改革新时期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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