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的建议获全国人大财经委领导批示

近年来,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步伐不断加快,环保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许多税种都从“条例”上升为“法律”。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中,仍有一些关键性的、支柱性的税种仍未上升为法律,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也一直未能完成。针对财税立法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首席专家郝如玉教授的带领下,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的研究团队一直在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了多份调研报告。近日,由郝如玉教授和曹静韬教授执笔的《关于我国税收立法工作的建议》获得全国人大财经委领导的批示。

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教授开展调研活动

这份建议以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为重点,分析了我国重要税种立法和征管法修订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提出了立法的相关建议。建议认为,增值税立法面临的主要挑战是改革与立法的关系问题,只要在我国现行《立法法》的框架下由人大制定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细则,就可以保证税收制度改革的灵活性。与增值税相比,消费税的立法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但其对财政体制运行的影响意义深远,需要一个较长的探索和实践过程,并非一次完成。税收征管法的修订迄今仍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对于其中的部分关键性内容仍存在较大争议,但从目前来看,经过过去十几年的意见磨合,其中的大部分争议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趋于一致,“最大公约数”初步形成,税收征管法修订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因此应列入税收立法的优先议程。

这份建议是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近些年来一直潜心研究税收立法问题的重要成果,对于推进我国税收立法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发挥了专业智库的作用。

分享

首经贸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首经贸新闻中心,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首经贸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负责。 ③ 有关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首经贸新闻中心 Email:xcb@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