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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志勇:构建行之有效的雾霾防控体系


焦志勇 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学理论、教育行政法学理论、跨国公司及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理论。主持教育部等各级课题多项,出版专著两部。《加快我国大学章程建设之建议》研究咨询报告被《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专家建议》2013年第17期采纳,《构建行之有效的雾霾防控体系》被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2014年度第9期《成果要报》采用。

研究心得

焦志勇:近两年来,法学院强调科研途径多元化,科研成果要注重服务社会,使科研“落地生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就是一个很好的形式。一般而言,要报要求篇幅短小,语言凝练,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与建议,从而真正使科研成果服务于首都的各项发展。另一方面,在做研究的同时应当注重将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将教师的“坐而论道”与“作而论道”相结合。

日前,我校法学院焦志勇教授《构建行之有效的雾霾防控体系》一文被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2014年度第9期成果要报采用。

“雾霾锁京城,难见日月行,皆拾改革果,此桩算一成?”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生存的生态环境却每况愈下,雾霾成了频频被提及的公害词汇。今年4月,北京市环保局发布了北京PM2.5来源解析最新研究成果,人为活动导致的PM2.5增加是造成雾霾污染的主要原因。全年PM2.5来源中,本地污染排放贡献占64%72%,区域传输贡献约占28%36%

焦志勇在《要报》中指出,北京市在防治雾霾方面工作较前些年已取得一定进步,基本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制氛围,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未能构建起行之有效的雾霾防治防控体系。焦志勇认为,由于缺乏节能减排的统一而有效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企事业单位实施起来“无章可循”;政府各职能部门由于缺乏有效地统筹协调,执法工作“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处于“九龙治水”状况;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全市防治雾霾还主要是“靠天吃饭”;京津冀政府间虽然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但在“区域联防联控”中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模式,以及相应的问责制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焦志勇建议:北京市政府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总体负责雾霾防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一位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挂帅总负责,成立统一的综合治理机构,探索协同、综合、联动的管理体制,并建立相应的决策机制,将市发改委、环保、经贸、城管、交通等部门的“专业治理”决策有机地协调起来,打破利益格局和部门壁垒。

焦志勇强调,要重视法制治霾,建立完善的行政法规,建议市政府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框架内,制定实施细则,使各职能的在防治雾霾的综合执法更具有协调性与可操作性。

焦志勇提出将碳排放计划性和碳交易市场性相结合。建议市政府加大对大气污染源研究的财政投入,推广节能减排的新产品,向社会广泛征集或重奖征集防治雾霾的科技创新和发明专利技术,从“靠天吃饭”的被动向“科技治霾”的主动方式转型。推动碳交易,按客观规律对碳排放进行科学计算,给每一个单位或个人设立碳排放量标准,减排奖励、增排需为超出部分付出相应代价。

焦志勇在《要报》中具体建议在省际区域联防联控过程中,对于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建立起互检、互查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明确权利与义务,破除行政壁垒,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责任。

此外还应该加强防治雾霾的国际间合作与交流,许多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经历自然环境恶化的阶段,我们应该加强研究与借鉴处置雾霾天气的国际经验,特别是借鉴发达国家在环境与健康、公共服务、质量管理等监管机制方面的有益经验。在特殊雾霾等污染天气,北京市政府可通过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等传媒手段发布滚动式警示内容,让市民及时、准确地了解到空气质量,并采取相应的自我防护措施。另外,应加强以市民健康为中心的公共卫生建设,例如可以在社区医院建立由于雾霾引起的呼吸道疾病门诊等。引导全社会提高环境意识,养成环保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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