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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项目】贯彻科学发展观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科研团队简介

首经贸文魁教授2007年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贯彻科学发展观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于2013年结项,文魁教授曾任首经贸校长,现任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经济学总会副会长、北京市委研究室特约研究员。长期从事理论经济学研究,出版专著10余部,《历史存在权——公有制功能及其市场型实现新探》、《从所有制功能认识和把握基本经济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和组织设计》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首都经济研究报告》获全国优秀图书奖提名奖。

文魁教授

研究团队:首经贸邹昭晞教授、张强教授、徐则荣教授、社科院毛立言研究员及部分博士生。

研究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和发展,始终离不开在坚持改革开放中,对不断推进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把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因此,需要在理论上深入回答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作为上层建筑的科学发展观,与作为经济基础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关系?二是作为主体主导的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与多种所有制的非公经济,是什么样的关系,如何实现共同发展?认真解析两者的内在联系,不但对实践科学发展观至关重要,而且对把握基本经济制度走向也具有根本意义。

研究内容

研究形成365万字研究成果,分总论篇、主体主导篇和共同发展篇。总论篇就科学发展观与基本经济制度的相互关系及其在实践中的相互作用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主体主导篇从国有经济地位与功能的角度,分析在促进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中的作用。共同发展篇从多种所有制经济视角,对如何与公有制主体共同发展进行系列研究。

研究成果

课题研究认为,科学发展观与基本经济制度辩证关系,一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科学发展观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表现为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科学发展观产生的背景和形成的过程看,始终离不开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和演变。上层建筑反作用经济基础,科学发展观是引领中国发展方向的先进文化,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将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二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社会主义的实践是从建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开始的,但又是在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实践中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社会主义理论也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深化和创新。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社会主义事业不断进展,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深化。

走出形而上学是公与非公经济共同发展的哲学基础。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公有制和私有制看成是水火不相容的对立物。对待所有制的问题首先要解决认识上的方法论问题,从形而上学中解脱出来。作为一对矛盾体,公有制和私有制二者又不是截然分开的,因为没有所谓“公”的观念就没有“私”的观念,没有私有观念和财产形式更替也就没有公有观念产生和财产形式演进。公有制经济中不能完全排除私有财产的形式,私有制经济中也存在公有制形式发展端倪。需要强调的是,公有制和私有制混合甚至融合并不能形成一种新的所有制形式,二者融合的只是实现形式。在所有制形式上,根本不存在混合所有制。所有制的本质特征就是有清晰的产权边界,混合不可能是所有制的特征。现实中人们所使用的混合所有制概念,是传统思维方式的产物,其实质,不是混合所有制,而是所有制混合。

共同利益是公与非公经济的共同发展目标。公有制的功能在于整体利益、共同利益的保证和实现,其功能缺陷是由于缺少个人积极性激励而存在的外部性及其导致的资源浪费;私有制的功能在于个人利益的保证和实现,以及外在性内在化产生的高效率利用资源,其功能缺陷是缺少共同利益的内在动力和整体协调的物质基础。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混合所有制经济虽然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式,但是其作为公有制和私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有机统一体,已经成为公有制与私有制相互融合的重要实现形式,公有制和私有制实现了功能互补、相互融合,促进了社会主义共同利益的实现。

建立功能互补、激励相容、共同发展的激励机制。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在社会分工、利益关系调整、激励约束等方面发挥着不同功能,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如何兼容,可从三个层次考虑:一是宏观上的混合经济,指由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在所有制结构内部的混合,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二是中观上的混合所有制形式,指从国有、集体公有性质经济和个体、私营、外商投资等私有性质的所有制形式的混合中派生出来的一种现代独立所有制形式。三是微观上的混合企业制度,体现在企业层次上就是混合制企业,其典型形式就是股份公司。

(原载于校报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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