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报告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推动民族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开展,引导学校师生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7月3日,我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报告会。本次报告会邀请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婷婷作专题授课。报告会由校党委副书记欧阳沁主持。
会前,校党委书记刘颖会见陈婷婷。刘颖代表学校对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长期以来给予我校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与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学校党委将持续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学校民族工作。

陈婷婷结合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做好首都高校民族工作的新要求,围绕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理”,重点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一重大原创性理论,精准解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逻辑、必然规律、关键方法、实践路径和总体目标。围绕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法”,系统梳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理论背景、法治背景、现实背景,深度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核心条款、创新特色和实施机制。
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校统战委员,学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全校专职辅导员、分团委书记,马克思学院教师代表,学校青马班、青干班学员,教师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宣传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大家一致表示此次培训授课内容丰富、形式鲜活,是一次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教育,对于全面完整准确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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