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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立法研讨会

1024日下午,受北京市法学会委托,我校法学院在博远楼第一会议室举办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立法研讨会。此次会议旨在针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修订、完善进行立法研讨和论证。

来自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法学会、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行政学院、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以及北京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单位的领导、专家与媒体记者近20人应邀参会。

专家发言环节中,法学院教授焦志勇首先进行了发言。他结合自己实际调查了解的情况,对拟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应当继续修改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诸多完善建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魏宏、北京行政学院教授鄂振辉、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张瑞萍、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吕来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承韪、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王锐、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周雷等专家学者先后进行了发言。

法学院教授谢海霞在总结发言中,首先对与会专家学者的观点进行了梳理、概括。她认为,大家在禁放烟花爆竹的问题上已形成基本共识,但对于禁放细节的考量存在不同的认识,且各位专家基本都提及了本次立法修订要处理好的两个矛盾,即传统文化与环境保护以及公共安全之间的矛盾、立法和执法的矛盾。她还就《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修正、完善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随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法学会等单位的领导、专家也先后进行了发言。

研讨会最后,喻中代表法学院再次对与会的领导、专家、新闻媒体表达了感谢。这次立法研讨会不仅积极响应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时也促进了法学院与相关单位的交流合作。

法学院部分博士生、硕士生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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