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经贸法学院教师学习讨论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中央全会。为了深入贯彻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法学院教工第一支部于10月29日举行了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依法治国理念”为核心的主题党日活动,校党委副书记朱玉华参加学习活动。会议由学院支部书记李璐玲主持。
法学院院长喻中首先发言。他充分肯定了此次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认为将法治国家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打造了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许多新论断、新观点、新举措,这些都值得细细研读,深入思考。喻中将全会《决定》誉为一篇经典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文献,他认为党员教师将之读好、思好、贯彻好。就最好的贯彻方式而言,喻中认为,法学院教师应当结合自身的研究特长,回应中央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关切,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让依法治国的精神理念在科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中开花结果。
法学院教授李晓安向大家传达了教育部法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及高等教育研究会年会的会议精神,尤其是会议原则通过的本科法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教育部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设置的,为今后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法学院教授焦志勇于自身研究专长,谈到了对推进依法行政的认识,认为《决定》提出的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等任务和目标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
法学院党委书记谢海霞提出要立足学院工作的实际,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理念,将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与个人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在中心工作中体现和深化依法治国的主题,让理论学习的成果在实践过程中获得更强的生命力,也借此契机将法学院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与会的其他党员教师也都畅所欲言,分别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法治同改革的关系、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等不同方面畅谈了对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的理解。一致认为,此次四中全会是我国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的节点,它描绘出了一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作为法学专业教师,应当倍加珍惜这样的历史契机,把依法治国的主题,法治中国的理想及育人、教学和科研三项高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承担起一个法律人应负的历史使命。
朱玉华在总结发言中首先肯定了法学院近期工作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对于教工支部在第一时间学习讨论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表示赞赏;希望能将这些精神和有关信息带给更多的教职员工及学生,也期待法学院在全校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方面起到引领和带头作用。朱玉华再一次强调了此次全会的重要意义,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决定》全文,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在此基础上结合个人的研究兴趣和特长,挖掘和深化有关研究领域,力争锻造出优秀的学术成果,为法治中国的实践提供指导。她进一步指出,法学院应当站在此次四中全会的起点上,深入思考“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大环境下,财经类高校法学院的使命是什么、如何积极发挥法学院的作用、如何在教学和科研中深入落实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等问题。朱玉华希望法学院师生能够珍惜四中全会带来的法学界春天,在推动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实现首经贸法律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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