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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丰台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9月27日,法学院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我校举行。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秀春,我校研究生院院长周明生,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等参加签约仪式。

仪式上,周明生欢迎丰台法院一行来校共建,并表示研究生院将对法学院与丰台法院的合作共建提供坚定的支持,为人才培养和教学实践贡献力量。崔秀春介绍了丰台法院近年来在案件受理、人才培养、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亮点工作,他希望通过双方开展司法实践专题课、双向学术交流等创新合作项目,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为首都法治发展培养更多卓越法律人才。

在交流环节,法学院副院长郑文科提到,法学院开设的司法文书课、专业拓展与职业教育课等均邀请实务法官进行授课,学生反馈收获颇丰。法学院副院长张世君指出,本次合作不但促进了政学研深度融合,也是双方以实际行动落实十九大精神,推动立德树人的表现。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益铭提及学生在丰台法院立案庭的实习收获颇丰,党员服务岗的设置也让党建活动有了更有社会效益的实现方式。

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林云提出,把司法改革与教学改革融合起来,通过审判团队与高校的多种合作方式,推动审判团队的建设。立案庭庭长徐冲指出,党员服务岗的合作模式可进一步加强,从点的合作拓展到面的合作,立案庭接收案件多的特点对学生的快速成长非常有利。教培科负责人吴中华对法学院学生的实习态度非常认可,也欢迎更多首经贸法学院学生到丰台法院实习。研究室负责人王艳华指出,双方既往的合作已涉及立案、党建、论文写作、授课等,期待能将案例教学等合作形成固化成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米新丽在发言中表示,首经贸法学院和丰台法院的合作由来已久,双方在法律实践、疑难案例研讨、法官进课堂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多维度的合作,实现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感谢丰台法院对学校法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希望今后双方可以把合作拓展到建设精品案例库、挂职、共同出版书籍等更多的实践项目。

会后,米新丽代表法学院,崔秀春代表丰台法院共同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双方相互赠送了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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