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邀请周友军教授举办“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的若干问题”讲座
5月22日下午,我院本科生、研究生部分同学,于博远楼二号报告厅参加了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友军担任主讲人,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的若干问题”为主题的学术讲座。
周友军首先以“司马光砸缸”这一广为人知的生动事例,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中主要制度的发展,以及二审稿中的条文进行简要的介绍,剖析侵权责任编草案中增加各项规则、制度的背景及目的,从个人视角对主要制度的发展进行简要的评析。
他阐述了个人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宏观思考,分享其个人对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编撰的想法及修改建议,“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他坚持侵权法的指导性理念:恢复到如同损害没有发生的状态。他希望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制度能够更加趋于完善,努力推动侵权法的制度发展,不仅是对既有制度的完善,更要新增必要的制度,积极回应社会问题。
依照二审稿的相关条文,周友军以风趣幽默的讲授方式就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方法、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则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则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发展进行较为详尽的解读。参考域外法的相关理论,同我国侵权法进行对比,他表示域外法某些法规的处理方式值得我国的借鉴。
讲座接近尾声,各位同学老师就讲座过程中的疑问与想法同周友军进行提问和交流。陶盈老师就自甘风险理论的适用问题进行提问。就此问题,周友军解答到,自甘风险理论的适用弹性很大,目前二审稿编撰的自甘风险内容也有默示“受害人同意”的相关内容,怎样使得自甘风险得到合适的运用,最好的解决办法大概就是避免相关法条的死板化,对相对来说危险性比较高的纳入自甘风险范围更为合适。与会同学也就精神损害赔偿原则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得到了他详细的解答。
历时两小时的讲座结束,通过周友军生动的讲授,与会同学对正在编撰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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