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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邀请韩立余教授举办“中美贸易争端与经贸规则重构”讲座

5月11日下午,法学院在博远楼第一报告厅邀请中国人民大学韩立余教授举办了题为“中美贸易争端与经贸规则重构”的学术讲座。法学院金晓晨、谢海霞教授及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金晓晨代表法学院对韩立余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在座师生简要介绍了他的学术专长及学术研究成果。

韩立余按照时间顺序介绍了美国依据232条款和301条款对中国逐步采取的措施,阐释了具体条款的内容和目的,并介绍了对中兴公司作出制裁的原因和具体措施。他从时代背景的角度,结合中美关系发展史,着重讲述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对中国的态度变化,并分析了特朗普政府在美国贸易政策方面的新变化。

韩立余对中美贸易争端中措施的合法性提出了如下三个问题:“美国可以采取232措施吗、中国可以采取反措施吗?”“美国可以采取301措施吗、中国可以采取反措施吗?”“美国可以因为中兴向朝鲜伊朗出口通讯设备而制裁中兴吗?”。

对于第一个问题,他认为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援引国家安全例外正渐渐成为新的趋势。他结合卡塔尔诉阿联酋、巴林、沙特案(DS526、527、528)和乌克兰诉俄罗斯案(DS512、532)进行了细致说明,并让大家思考如果争端解决机构不能管辖,中国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对于第二个问题,他结合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规则第23条和1998年欧盟诉美国301条款案进行了分析,认为美国在本次中美贸易争端中,违反了当初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作出的承诺,试图以301条款保护其本国技术,遏制中国技术的未来发展。他认为中国的国内立法确实可能存在与国民待遇不符的情况,但美国对华301措施的立意不止于迫使中国调整国内立法,更在于中国国内市场的完全开放。最后,就美国制裁中兴公司的问题,他分析了美国的出口管理制度,认为中国可以参考欧盟对待美国的霍尔姆斯伯顿法案采取的措施,进行国内产业保护。

对于中国应如何应对当前贸易争端,韩立余认为我国应当认清形势、稳住阵脚、沉着应对,并指出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中国最大国情,美国只是在利用已有制度尽可能维护本国利益。并提出现有的世界贸易组织制度无论是规则还是机构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中国在经历了“遵循”国际规则的阶段之后,应该进入“捍卫”国际规则的新阶段,为将来“引领”国际规则奠定基础。

在提问环节,在座同学积极向韩立余提问请教。三位同学分别就当前亚洲的政治军事局势、80年代美国对日本的经济制裁、中国在国际竞争中对美国的态度提出了问题,他结合当前国际局势和现阶段中国国情进行了耐心解答。

金晓晨进行了总结性发言,指出韩立余在讲座中结合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公法的理论,从争端概况、时代背景、问题思考和规则制定四个层面出发,对中美贸易争端的发展过程和其中的经贸规则进行了视域开阔、观点独特的分析阐述。这次讲座不仅拓宽了同学们的国际法思维,还全方位指导了同学们从国际经贸规则的角度思考中美贸易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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