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经贸主办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
12月21号下午,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科技与法治研讨会”在博纳楼第七会议室举行。
会议邀请了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会长段瑞春、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杜石平及各大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律所等多位专家代表,围绕“科技与法治”,畅谈对科技法学等相关问题的看法。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
会议上半场由米新丽教授主持并介绍与会嘉宾。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在致辞中介绍了首经贸法学院的基本情况,指出本次活动对于我院民商法学科尤其是知识产权学科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
杜石平在致辞中指出科技法学的重要性,并介绍了我国目前科技法学的基本情况,提出了自己的希望和建议。
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杜石平致辞
段瑞春的发言主题是“新科技革命与法学家使命”,他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革新形势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产业科技创新与农业技术进步亮点频现,“四深”战略前景广阔,强调目前形势下科技与法学联盟的重要性,希望法学家能够为创新驱动和法治中国再立新功。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会长段瑞春发言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张生教授以北京市基本需求为中心的案例论述了科技成果转化优先顺序的重要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春岐教授阐述了有关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他认为由项目承担者在一般情况下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同时规定一定的例外情况,是较为适宜的立法选择。
会议下半场由北京交通大学张瑞萍教授主持,多位学者进行了主题发言。
北京工业大学孙玉荣教授重点论述了大数据时代网络安全立法的必要性,所谓“谁掌握了信息,控制了网络,谁就将拥有整个世界”,他还着重分析了国外网络安全立法的有关问题。
北京外国语大学丛立先教授论述了大数据软件服务的版权责任问题,对我国修改著作权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卢海君教授则以“《今日头条》版权纠纷案”为例分析了大数据时代版权问题的路径研究。
中国软件联盟秘书长孙彦通过对有关网络电视机顶盒侵权责任的分析,指出无论是白盒子还是黑盒子,其本身作为互联网电视业务中传播的实物设施,不承担互联网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盒子生产商亦不承担侵权责任,但生产商参与了互联网内容的提供和传播,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张娜对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理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关系,有助于厘清备付金的法律属性,也有利于维护各方的权利。
喻中教授在最后的总结时指出,此次报告是“顶天立地”、拓展新知、展示责任的报告,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他强调,未来科技法学要一方面深化基础理论研究,进一步探索法学与科技的关系,另一方面要深化应用科技对策的研究,要能够提高国家的科技建设,保障科技工作者的权利,要充分发挥法律对科技的作用,使法律更好的为国家创新机制服务,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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