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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财税法公益诉讼研讨会在首经贸召开

5月25日,财税公益诉讼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齐聚一堂,围绕财税公益诉讼法律实务、法学理论以及司法制度优化等内容展开讨论。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法学院周序中教授主持。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李晓民,我校法学院院长张世君作开幕式致辞。

周序中阐述了开办本届财税公益诉讼研讨会的学术目的与现实意义,高度肯定了本届研讨会举办的必要性。他还提到如何理解财税公益诉讼,如何在具体实务中运用财税公益诉讼解决问题是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李晓民进一步对财税公益诉讼研讨会的必要性作出深入阐释,并表示,国家法官学院将继续加强公益诉讼研究、培养的力度,构造财税公益诉讼领域高水平司法队伍,加强与首经贸法学院等机构共商共建。

张世君在致辞中表示,财税法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并存,是十分值得研讨的前沿问题,并简要介绍了我校法学院的办学历史、优势学科及财税法研究中心等情况。

周序中主持大会,李晓民、张世君致辞

论坛的第二单元是两个“个案研讨”环节,共有4位嘉宾进行演讲,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一处副处长曹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单民主持。

讨论的第一个案例是“兰州市检察院诉兰州税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兰州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房怀国详细介绍了本案的办理经过,为与会嘉宾呈现了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及法律的考量。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法官李志霞围绕“检察院诉税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主题作了发言。就财税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审理环节中涉及到的问题提出意见,进行讨论论证。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张惠娇发言的主题是“关于财税公益诉讼的实践与思考”。

讨论的第二个案例是“检察院诉粮食局、财政局案”,福建宁化检察院检察长郭建武就“检察院诉粮食局、财政局案”做主题发言,并就双重行政主体责任认定、是否全面履职认定难、将县财政局列为共同被告存在诉讼压力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在本单元的提问环节中,曹阳回答了公益诉讼立法修改的争议问题,她讲述了《行政诉讼法》公益诉讼条款的历史,“国有资产”到“国有财产”文字上的变化原因等。兰州铁路法院两位法官也回应了如何明确举证责任、诉前审理如何认定行政责任、行政机关超出执行期限应该如何处理、健全财税法律体系,私权与公权的界限及其社会意义等前沿争议问题。

第二单元嘉宾发言

第三单元的主题发言由《法学杂志》编辑部副编审刘宇琼主持,本单元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中央民族大学熊文钊教授作为学界代表阐述意见。

施正文以 “当前我国税务行政公益诉讼若干问题分析”为主题,就财税公益诉讼与国际实践中的纳税人诉讼制度的辩证关系做发言。熊文钊则围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实践运行与完善”,对会议内容焦点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解。

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贾小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滕祥志、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检察官李楠作为与谈人参与了本单元讨论。

第三单元嘉宾发言

第四单元主题发言由法学院教授李晓安主持。本单元由邳州检察院副检察长蒋靖静、中国政法大学翟继光副教授、国家法官学院王锐副教授进行主题发言。

蒋靖静结合自身经验,从司法实践的两个案例出发围绕案例中的焦点争议、对实践中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边界及司法监督问题进行阐述分析。翟继光以“财税公益诉讼的边界”为题,从法经济学角度考虑,指出检察机关可在民事公益诉讼和民事抗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对于财税公益诉讼的具体实施提出个人观点。王锐以“涉税公益诉讼引发的治理协同思考”为题,从治理行政诉讼重大意义、现行人民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看对税务公益诉讼的借鉴、行政公益诉讼治理思路三个方面论证主题,对当前财税公益诉讼提出改进建议。

北京工商大学郝琳琳教授、外交学院张春燕副教授、我校法学院尹少成副教授、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检察官刘长江以及来自沈阳的律师代表作为该单元与谈人参与讨论。

第四单元嘉宾发言

第五单元主题发言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主持。广州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主任张学干,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家税务总局法律顾问王家本,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检察官王笑男作为演讲人主讲本单元内容。

张学干以“检察机关提起财税公益诉讼实践的反思”为题,站在税务部门的立场,从当前实践中的财税公益诉讼造成的问题出发,建议审慎使用财税公益诉讼。王家本则以“税务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全覆盖的背景下对检察建议的回复与完善建议”为题,对实践中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建议。王笑男围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领域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这一主题,从检察部门的立场出发,介绍当下公益诉讼的法制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

该单元参与讨论的与谈人是西北政法大学席晓娟副教授、合肥学院管理系吴晓红副教授与我校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贺燕。

本单元设置自由发言环节,嘉宾对于实务问题抒发自己的看法,充分交换了彼此的观点。

第五单元嘉宾发言

下午的闭幕式环节由我校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何锦前主持,周序中致闭幕辞。

何锦前主持闭幕式,周序中致闭幕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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