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劳动经济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吕新萍接受中国妇女报专题文章《发挥协同作用 “密织”家庭教育服务网——家庭教育促进法如何落地之社会篇》采访,向记者分享关于家庭教育的专业观点。
家庭教育这一议题,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得到广泛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重要指示,“全社会都要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这一指示得到充分体现。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并专设“社会协同”一章,规定学校等社会力量肩负着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
吕新萍作为家庭教育立法专家顾问,在家庭教育领域深耕已久。她表示,为实现社会协同,一方面要发挥专业力量,提供系统规范的家庭教育服务,另一方面是发挥志愿服务的力量,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合力。
吕新萍讲述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意义。她在参与学校社工的督导过程中发现,热心参加家长会等活动的家长,通常都比较关注家庭教育。而子女出现问题的家庭,家长对于子女的关注度并不高。她希望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能真正辐射到有需要的家庭。
吕新萍对家庭教育服务的内容进行介绍。她表示,子女的成长教育是综合性的,包括心理健康的成长、社会关系的处理、社会规范的遵守和适应等。家庭教育的内容范围广,家庭教育服务需要专业力量的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机构,在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开发家庭教育类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时,可以和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合作,结合自身资源和专业优势,提供更加专业系统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
最后,吕新萍提出切实具体的指导建议——幼儿园、中小学要按照法律规定,更加关注学生的情况,及时发现家庭教育不当的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干预。社区可以充分发挥邻里、志愿者的力量,及时发现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家庭,并进行有效的干预。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她期待更多专业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能够成立,为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比如提供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