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五次获“首都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我校与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等共11所高校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这是我校继获得2005、2007、2009、2011年度“首都文明单位”称号后,连续第五次获得该荣誉。
近年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始终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学校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中国梦和首经贸梦团结凝聚全校师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凝练和突出骆驼精神,抓好校园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两个重点,形成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色。
首都精神文明单位申报每两年一次,我校连续获得2005年度、2007年度、2009年度、2011年度首都文明单位称号。此次首都文明单位评选工作分为报送申报自测、考察测评等环节,在申报工作中,学校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联合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校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按照测评体系中近50余项“基本指标”测评标准和5项“特色指标”测评内容,收集整理和归纳提炼了大量相关支撑材料,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今后,学校将进一步构建完善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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