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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乡土偏见”

经老师的介绍,我有幸阅读了费孝通先生的著作《乡土中国》。当数字化、网络化带来的“信息爆炸”充斥着人们的头脑时,细细品读这样一部“乡土风味”的文字别有一番风味。

我的题目叫做“乡土偏见”,是因为我在阅读过程中产生了一些与作者观点不太一致的想法与见解,但又因为《乡土中国》的确是一部获得大众认可的优质读本,我仔细推敲后,仍然觉得有必要写出我真实的读书心得,所以在此称我的文字为“偏见”,并且暂引书中的部分标题作为我的小标题。

乡土本色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的好”。乡下人的“土”是生于斯,死于斯的土地,是一代代传承至灵魂深入的耕作泥土,是村落间家家户户如兄弟姐妹般的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是所有人对契约精神不假思索的朴实。在乡土社会中,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在那种质朴、纯真的社会中,“乡”是衣锦荣归的去处。我着实羡慕了,也向往了,我虽从未真正经历过乡土生活,但要谈起幼年时的记忆,也是同那个乡土社会类似的。

那时的休闲时光是大人们在长椅上闲聊,孩童们五六成群,每人手中都是一样的玩具,有时一起捉迷藏躲到布满灰尘的稻草堆里,有时自发组成“小区儿童轮滑队”,一圈圈地绕着六层的米白色居民楼晃过一整个下午。有时父母回家晚了,便告诉邻居给我做顿晚饭,有时谁家孩子找不到了,全院的大人一齐帮忙找,这个人往东跑,那个人就向西找,找到了再向四周招呼一声,一传十,整个院落的人便都放下了那颗悬着的心。妈妈们喜欢和开小商店的老夫妻俩一起打麻将,那间小木屋小到只能放下一张桌子,大人们轮流上场,一玩就是一下午,晚上再去谁家一起吃顿家常菜,我们小孩子就管那老夫妻叫麻将奶奶和麻将爷爷。

那时的水泥地上我可摔过不少,爸爸会骑着二八自行车去旁边的大市场买一袋小熊模样的面包,那时的早晨还没有鸡蛋灌饼和煎饼果子,只有一个装着玻璃橱窗的小三轮车卖着葱油饼,还有周末的大清早从窗外传进的“粘玉米”的叫卖声,晚上会有三四十人坐在广场的小木凳上看大屏幕放映的电影。童真的时光现在忆起竟是泛黄的,是灰蒙蒙的。这大概就是乡土本色,正是现如今所谓的“土气”。

可反观当今,“不土气”却是一代代高新科技、电子产品或者跟风的大众畸形审美,小区里全都是二十层的高楼,这使偶尔的散步也充满压抑。连一家人围坐在一块都更多的是看手机、看电视,更不用说邻里之间了,试问现在还认得对门以及楼上、楼下的“邻居”的人还有多少?我们摒弃了的“土气”也正是人与人之间的熟悉。

文字下乡

在这两个章节中,我赞同费孝通所说的“乡下人的‘愚’只是知识上的不及人,并不是智力上的不及人”,但我不赞同“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上不及城市里的人多”。

从根本来说,乡下人以农耕为生,完美体现了乡土本色,也确是与街坊四邻都可有特殊的“行话”,但在乡土社会中的文化真的只是一代又一代的重复操演吗?我不以为然。乡土社会令人怀念而又珍惜的是他的朴素、干净、友爱、纯洁,但乡土社会必然是需要进步的。从大的角度来说,中国在世界上已拥有较高地位,中国的科技水平更是毋庸置疑,但谁能确保文中所谓的劳作单一的生活方式和反复重演的乡土人生还会继续传承?反之,我认为不论是乡土社会还是高新科技发展区,都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不断打磨。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大城市上好学校是为什么呢?为的就是从乡土社会走出去看到更广阔的世界,遇到乡土社会中没有的新领域,结交思想开阔的朋友。而若一生固守于只会捕蚱蜢、识包谷的乡村,世世代代传承着“没有学习知识的必要”的借口,这样的乡土社会又怎么可能不被时代所抛弃。文字下乡不是一种救赎,而是乡土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

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

《乡土中国》中用捆柴的例子形容了西洋团体格局,用水波纹来形容乡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今天我也想由此二者发表一些看法。

不予以褒贬的情感倾向,我认为二者各有其优。差序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一个水波纹的中心,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存在,在这样的乡土社会中,我们更多的是自由发挥,不与人牵连,但同时也可以谈商成合作,人与人间的网络可以自由搭建也可以自由拆卸,灵活多变。但若长久固于己见,也极易养成自私的毛病。所以,我肯定的差序格局只是在“善其身而修己”的“私”和人际网络的“私”,并不是在“目中无人”的“私”。进入大学以后,我能很明显的感受到大学的课题研究及作业很注重团体观念,所谓“你有一个想法,我也有一个想法,我们交流之后便都有了两种想法”。团体思想固然重要,甚至军营中都萦绕着“团结就是力量”。但从另一角度来看,对于常常有想法的人来说,团队合作真的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更优选择吗?在初入大学的几个月时间里,我们常有团队合作任务。比如说一个小组六个人共同写一份企业计划书,按小组长的安排我们六个人各自分工。秉着认真、严谨的态度,我上网搜索专业计划书的格式,因为知识点不清晰甚至把课本重新看了一遍,错过了吃午饭的时间花了整整三个小时把我的部分完成到我满意的程度,完全没有任何复制粘贴的独立写出了将近2000字的内容,可在全组整合的时候,我看到的却是其他组员只是当交差一样完成的三五句话,还有组长为了调和内容,把我的大部分都删减掉了。我在如此团队中只感受到了自己的成果不被别人尊重,只感受到了呈现出来的作品根本就是在我的努力大打折扣。这就是团队合作?我很无奈,我也厌恶了团队里看似身份平等却总有人滥竽充数的假样。这样的团队并不存在“团结”,而只是一种固化的范围。当然我在这里举的例子并不是想诉些苦,我想说的是,会有很多很多同我一样的人,在团体格局里被视作铺路石,被当做最强大的炮灰,这时的我们需要的不得不是差序格局。

所以,我认为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并无绝对的优缺之分,有能力有责任的人更倾向于喜欢差序格局,而浑水摸鱼的人则更愿意待在团体格局这个温室里,每个人对于二者的看法依人而生。

礼治秩序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不需要权利来维持,只需要传统作为礼治的规范。现在的社会是法治社会,需要法律的束缚,但是我认为礼治的规范是不可忽视的。

我记得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妈妈领我坐公交车,小孩子们比较好动都喜欢荡起双脚,我也不例外,妈妈说:“不要用脚踢到前面的座位,座位上的人会不舒服的。”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在那之后,我的母亲也会常教我各种为人处世是该注意的礼貌、习惯,我时常感激自己这么幸福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学到没有人告诉妈妈的那些社会经验。但也许正是因为太过良好的礼治教育,我似乎也太过于考虑别人的感受,过着谨慎又认真的“优质生活”,被别人说是“完美主义者”,看不惯他人的不礼貌行为时被说成“斤斤计较”。我甚至一度怀疑,是礼已经不重要了吗?是礼只作为高尚品德而存在而并非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吗?这个困惑困扰我很久,如今再读《乡土中国》似乎有点头绪,法治社会并非意味着只守法,而应是“法是底线,礼是本分”。

血缘和地缘

“所以我们所说的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如我一般离开了从小长大的那个城市以后,老乡会是一种温暖的存在,看到关于家乡的任何新闻都感到亲切,因为那就是我们的“血缘”的空间投影。而我所谓的想家,其实也不止于那座城,而更多的是那些人,和他们在一块的那些日子就是我专属的“乡土社会”。我想起了龙应台在《目送》中的一句话:“我们都知道了,母亲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递区号、邮差能找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我看来,血缘和地缘应当是相互交融的,一起融入在每个人的血液中,融入在每个人独有的经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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