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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开展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

3月1日上午,法学院党委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委委员、教师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学生代表等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孙明春主持学习活动。

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首先进行导学。她认为,《意见》的出台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背景,《意见》与新时代法学院校如何开展好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工作密切相关。她建议,我们应在《意见》的指导下,谋划学院未来工作,力争在《意见》规定的2025年、2035年两个重要时点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相关任务。具体在法学教育方面,她提出,法学院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从严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好方向,管好阵地,建好队伍。她还提出,要从统筹谋划新兴和交叉学科发展、注重国际法学人才培养、拓宽法学实践教学渠道等方面入手具体做好《意见》落实工作。

孙明春认为,《意见》的出台对于做好新时代法学院校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有着 “正本清源”的重大意义。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就是法学院校的“本”,《意见》具体为法学院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指明了方向。重视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就是法学院校构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源”。他还结合本职工作,就未来法学院如何进一步强化法学实践教学,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谈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党委委员何锦前认为,《意见》非常务实,且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其对于我们如何做好新时代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都给出了明确的指向。他建议,我们要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今后的法学教育工作中,可以在实践层面进行更大的发力,加强实践性培养。 

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宋成斌建议,我们应重点在以下几方面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第一,夯实法学本科教育,提升法学研究生教育;第二,建好校外法学实践育人基地,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第三,引导教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

法理学教研室主任陈寒非认为,《意见》实现了五个“首次”:即首次提出了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中长期发展目标,首次系统阐明了中国特色法学教育的政治方向,首次提出了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及其主体内容,首次明确指出了中国特色法学院校管理指导体制,首次提出了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学科。他还从课程设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教材编写等方面为学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建言献策。

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陈磊结合《意见》的第四部分关于加快完善法学教育体系分享了学习心得。他认为,学院正在积极谋划数字法学、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交叉学科,建议学院以研究生《法学前沿》课程、学术讲座等活动为突破点,凝练更加前沿、更加聚焦的育人主题,落实好《意见》的各项要求

国际法教研室主任魏庆坡认为,学院应积极推进新兴学科建设,尤其在契合国家和北京市发展战略需求的数字法学方面,要及早布局,抢占先机。在法学理论研究上,要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扎根中国大地,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原创性概念和理论体系,为中国自主法学理论体系创建贡献自己应有力量。

学生代表戈一川认为,《意见》中关于“建立法治工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制度,探索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的相关规定令他倍感鼓舞,他表示,将动员更多同学参与到实习实践中,全方位提升自身本领。学生代表刘玥认为,《意见》非常重视法学人才的交叉融合培养,建议学院要让学生走出去、动起来,探索多学科交叉的学科实践,在大课创、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中跨专业组队,在交融实践中锻炼成才。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世君作总结发言。他认为,《意见》是指导法学院校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一份纲领性文件。老师和同学们的思考和建议非常精彩,对于学院做好未来相关工作很有参考价值。他提出,法学院在今后建设中,要紧紧围绕《意见》来谋划法学教育、理论研究、社会服务及对外交流。具体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我们要探索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课程模块。在人才培养方面,我们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实践教学,推进交叉培养。在创新发展理论研究方面,我们要大力推进“有组织科研”,引导师生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进一步做好咨政建言。张世君谈到,法学院将在《意见》指导下,扎实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首经贸人更大贡献。

接下来,法学院党委将组织各党支部、教研室认真做好《意见》的学习和传达工作,助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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