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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经贸聘请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担任法学学科学术顾问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彦斌为王利明教授颁发聘书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科建设,4月26日下午,法学院在博远楼新闻发布厅举行聘任仪式,聘请新中国首位民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担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科学术顾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彦斌出席仪式并讲话。

陈彦斌代表学校致辞

聘任仪式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世君主持。陈彦斌为王利明教授颁发聘书。陈彦斌代表学校感谢王利明教授能够接受邀请并来校指导工作。陈彦斌介绍了首经贸校史校情及法学学科发展情况。首经贸法学学科办学历史悠久,1984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是全国财经院校中第一批获准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院校之一。1993年学校建立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设置法律经济学二级交叉学科博士点,2020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特别是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首经贸法学学科评估成绩取得历史性突破。陈彦斌希望王利明教授能够常来学校授课、指导,推动首经贸法学学科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王利明教授讲话

王利明教授在讲话中表示,很高兴担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科学术顾问,首经贸法学院师资队伍中有不少中国人民大学培养的毕业生,他期待未来在其推动下能够进一步加强人大法学院与首经贸法学院的交流互动,共同履行好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光荣使命。随后,王利明教授为师生们作了一场以《迈进数字时代的民法》为题的学术报告。

王利明教授作学术报告

王利明教授在报告中指出,在信息爆炸、万物互联、人际连接数字化的新环境下,必须就数据“从有形财产向无形财产的扩张”“从注重保护财产权益向注重维护数字人格利益”“从注重归属到注重利用的转化”“从意思自治到维护人格尊严的发展”等重要趋势和基本问题展开学术研讨。他明确提出,数据需要确权,而确认权益的归属必须根据不同类型的数据。在数字化时代,由数字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民法新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提出了对人的保护,尤其是人的尊严的保护问题。他呼吁,在数字时代,民法不应当只是财产法、交易法,而首先应是彰显人文关怀,成为尊重人、关爱人、保护人的“人法”。

法学院师生非常珍惜这次能与王利明教授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在报告会现场,不少师生就相关问题向王利明教授进行请教,王利明教授一一给予热情回应。报告会后,师生们纷纷与王利明教授合影留念。

王利明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他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第十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等荣誉称号,为新中国首位民法学博士。

王利明教授研究领域为民法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重要期刊上发表500多篇论文,出版了《民法总则研究》《人格权法研究》《物权法研究》(上、下卷)《合同法研究》(第1—4卷)《侵权责任法研究》(上、下卷)《民商法研究》(第1—10卷)等著作。2020年又出版了按照《民法典》分编体例编辑,共分为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在内的五卷本的《王利明学术文集》。此外,还出版了《法学方法论》《法律解释学》等著作。

王利明教授积极参与《民法典》的起草,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学术思想和观点,尤其是提出了人格权和侵权责任独立成编的观点,为《民法典》所采纳。王利明教授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专家顾问,承担了大量的司法解释论证和起草工作。他曾经受邀两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三次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为全国政协作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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