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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治罪和治理学术研讨会

12月11日,我校“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治罪和治理学术研讨会”在博远楼天朗厅成功举办。会议由我校法学院与廉政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市廉政法治协同创新基地联合主办,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指导。任职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王天、任职于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宋宇翔、任职于中再寿险的刘文骥、任职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谢陆源、任职于中能建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陈天昊等校友应邀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张益铭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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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商筱辉在发言中代表我校纪委向参加本次会议的各位嘉宾以及校友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她表示,在我校廉政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一周年之际,举办此次研讨会对于学校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等方面贡献了积极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期待廉政法治研究中心凝聚校内教师、业界校友和专家的智慧和力量,集成学校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等相关学科交叉融合,紧密围绕法治和廉政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学校培育纪检监察学科、培养纪检监察专门人才夯实基础,也期待今后以廉政法治研究中心为依托,推动学界在廉政法治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廉政法治建设贡献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廉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孙明春代表中心向与会同志汇报了中心建设情况。他详细介绍了在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学校纪委坚定运用法治手段正风肃纪反腐过程中,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色,推动成立研究中心的战略设计、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未来工作构想。自中心成立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首届首都廉政法治建设论坛,牵头创立了北京廉政法治协同创新基地,产出了许多与廉政法治有关的理论成果。未来廉政法治研究中心还将从加强中心自身建设、当好学校党委和纪委的参谋助手以及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廉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剑波教授作“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的治罪和治理”主题发言。发言围绕“什么是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应当如何正确识别和有效应对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两个问题展开。他表示,与传统腐败相比,新型腐败与隐形腐败一般是指通过翻新升级、隐形变异的间接隐蔽的手段实施的腐败犯罪。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新型腐败之所以“新”在于“隐”,隐形腐败之所以“隐”是在于“新”。实践中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主要呈现出贿赂的虚拟化、腐败主体隐身化、权利滥用隐晦化以及权钱交易市场化四个方面的内涵特征。面对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的新表征、新动向、新趋势,可以从正确识别、有力查处和有效预防三个方面作出应对。

与会同志基于各自研究和实践展开了热烈的交流讨论,深入探讨了金融企业腐败现象的危害以及预防腐败风险的内控机制建设、针对镶套在业务模式当中的腐败现象预防、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腐败新形态治理、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防控、供应链管理中风险防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思考与改革、虚拟货币等新问题带来的腐败手段变化与相关案件办理中面临的难题与挑战,以及查办新型、隐性腐败案件中程序法相关难点等。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世君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研讨会是我校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法学院办学四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的收官之作。成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廉政法治研究中心是充分整合校内研究资源,发挥法学专业优势,集聚纪、监、检等机构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力量的重要安排,期待中心在未来研究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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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我校审计处处长刘学伟,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检查室主任庞镭,校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监察专员办公室审查调查室主任惠卉,廉政法治研究中心成员高洁副教授、刘传稿副教授以及法学院相关研究方向在校生等。

活动结束后,与会领导、嘉宾进行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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