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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何锦前副教授带队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调研

4月11日下午,法学院副教授何锦前带领经济法专业部分研究生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进行调研。法学院师生与四分院检察官们就财税行政公益诉讼问题开展了两个半小时的座谈。

座谈会上,四分院张志民主任对首经贸师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四分院的基本情况、发展历程以及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等重要职能。

之后,首经贸师生根据前期准备的相关资料,结合四分院的有关情况,先后提出了二十多个问题,四分院检察官分别予以回答或进行探讨。

其中,检察官李楠对该院公益诉讼的进展和经验进行了详细介绍。在实践探索中,北京市检四分院逐步成为体现三大核心职能、特色鲜明的检察院,即跨行政区划检察试点检察院、集中管辖公益诉讼的专门检察院、复合型专门监督检察院。目前,该院已构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工作机制,首创民事诉讼的诉前公告,首次提出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虚拟成本治理法,并且建立了与河北、天津等地司法机关的合作机制。

龙凌军主任介绍了在目前公益诉讼办理流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并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如何界定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

检察官刘长江在会上分享了他在最高检借调工作过程中的见闻,重点解答了关于行政公益诉讼中第三人地位、国有财产公益诉讼的法律解释、公益诉讼的内涵外沿、纳税人公益诉讼的必要性等问题。

座谈会尾声阶段,何锦前对四分院的热情接待和精心安排表示感谢。受学院委托,他还就今后双方开展党建合作和合办全国性研讨会等事项与四分院交换了意见。

最后,张志民对合作开展党建活动和全国性研讨会的提议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他希望今后能够开展更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加强学术与实务的双向互动,实现合作共赢,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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