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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高校教师、学生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讨会”召开

1月6日下午,“首都高校教师、学生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博远楼1号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法学院共同举办。来自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外国语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教育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家机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的20余位领导、专家学者出席本次研讨会,共同就首都高校教师、学生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研讨会由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主任、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教授主持,米新丽教授首先感谢各位领导、专家百忙之中莅临首经贸法院,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本次研讨会的目的和意义。致辞环节中,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副处长杨俊代表北京市教委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杨处长对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成立的背景、目标以及各基地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并表达了北京市教委坚定建设研究基地的决心,祝贺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并希望首经贸基地能够做出新的成果。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喻中教授作为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主任,代表基地做致辞,喻中教授在致辞中首先感谢了市教委、兄弟基地以及其他与会老师对首经贸基地的支持,对各位领导和老师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诚挚的谢意,并从基地职能、职责和工作方式等方面谈到基地未来工作的设想,以及自己对本次会议主题的理解。

随后,研讨会进入主题研讨环节。第一单元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谢海霞教授主持,主题为高校教师权益保护问题研讨。北京外国语大学人事处副处长姚金菊教授从教师主体、教师权益、教师权益保护和纠纷解决四个方面,谈及从研究者到管理者的身份转变的经验和困惑,并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思路与参会专家讨论;法学院副院长郑文科副教授从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和人文关怀三方面,谈到当前高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教师权益保护依然任重道远;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蔡海龙副教授从教师教育、教学权剖析教师基本权利,对当下高校看似关注实则看轻教育教学的现状进行研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郑毅副教授从各类教学技能竞赛展开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应当迈向精细化、类型化的教师权益保障;法学院尹少成副教授以近期武汉大学3+3非升即走的聘用制中高达97%的教师被淘汰为引子,集中对高校教师职务聘任、职称晋升、考核和工资待遇、法律救济途径等进行了深入分析;法学院张娜老师则对高校职务科技成果的权益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独到见解。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主任毕雁英教授主持,主题为高校学生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副教授结合自身考博经验,详实的分析了学生权益之保护,并结合自身教学与管理实践,指出当前学生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周详从学生身份、高校学习内容等方面展开,并对学生权益保护的前置程序提出见解;北京教育学院政法系王兰涛老师对学生的公正评价权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指出其重要性以及面临的困境;法学院陈磊老师全面论述了高校学生申诉机制的相关问题,指出了当前申诉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云对高校内部管理规则的可诉性展开了细致分析;学生处王美慧老师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对学生权益的诸方面进行较为全面的研读;法学院博士生阳李亦对高校学生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做了发言。

最后,法学院院长张世君教授对本次研讨会做了总结,指出本次会议主题意义重大,认为该主题之上的教育法既包括公法问题,也包含私法问题,既具有实体内容,又兼具程序内容,完全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未来应当进一步加强对该问题的研究。首经贸法院也将倾全院之力,支持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也希望北京市教委、各兄弟基地以及其他各位老师继续支持和帮助首经贸法学院和本基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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