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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326日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政治部主任辛振兴、干部处处长顾华到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商讨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事宜。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主持。


 

在愉快的气氛中,双方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协议。据了解,该协议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以后,与北京市高校签署的第一份协议,这也是我校法学院继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后,再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至此,法学院本科与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已经基本覆盖北京市大部分区县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有力地提升了法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以及社会影响力。 

会谈中,喻中对客人来访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历史、师资力量、培养目标及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和未来工作的方向。他认为学院要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离不开实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希望双方以签订协议为契机,展开深度合作。学生可以到三中院这样的平台进行实习;教师可以与实务部门合作开展科研活动,能使科研更加接地气;三中院的优秀法官可将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传授给学生,也可选择首经贸法学院继续深造,达成合作共赢。

辛振兴提出,过去共事过的司法系统的骨干有好几位首经贸法学院校友,感觉到访法学院非常亲切。他介绍到三中院组建于20138月,其管辖范围为北京市的朝阳、通州、顺义、怀柔、平谷、密云六个区县,队伍年轻,富有朝气,双方合作空间大。本次与首经贸法学院签署的实践教学基地协议是三中院与高校签署的第一份协议,双方可在学生实习、老师讲学、合作项目研究等方面,开展由浅入深的多层次合作。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谢海霞教授对当时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辛主任给予法学院在2009年申报法律硕士点时的大力支持深表谢意。相信朝气向上的三中院,能使实习学生相当受益。并希望双方在科研、基地建设、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等方面进一步展开合作,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法学院副院长米新丽教授回顾到,辛主任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渊源颇深,对他在朝阳法院工作时就曾指导法学院学生的实习表示感谢。她谈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特别注重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与三中院合作给学生提供了更高的实践平台,感谢三中院提供的宝贵资源。

法学院副院长张世君副教授谈到,学校正在修订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工作,要求加强研究生的实习实践,而三中院为学生提供了更好的实习平台。同时,首经贸法学院具有科研方面的优势,双方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有很大的合作潜力。

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张益铭对三中院招收学院毕业生表示感激,认为学生能有机会在三中院这样的平台实习,能更好地消化理论知识,培养创新能力,提升职业素质,为将来就业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希望三中院多招收法学院优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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