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师生开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系列活动
为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中的各项要求,法学院党委精心部署安排,通过主题学习、专题党课、集中讨论等丰富的活动形式,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学报告、谈体会、忆初心、话使命,每场活动的学习氛围都十分浓烈。
切实抓好学习培训,法学院领导干部带读带学
11月17日,法学院党委主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专题党课。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参与学习。米新丽首先全面介绍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形成的历史背景和时代意义,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主要内容,并且从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出发,引导同学们思考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国家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接着,米新丽重点讲授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帮助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们提升理论水平;米新丽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分进行重点解读,她用我国法治建设中丰富的立法及司法案例帮助同学们理解、领悟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等内容的深刻含义。最后,米新丽就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青年的部分强调法学院青年学生应该将自身的所学与社会实际相结合,要心怀梦想,脚踏实地,踏实地敢想敢为,为成为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而努力奋斗。
11月3日,法学院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题党课,党委副书记、院长张世君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全体教师党员参与活动。张世君首先带领全体教师党员全面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接着,他总结提炼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的内容论述,向全体教师进行重点讲授。张世君强调教师应牢记“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的使命。他讲到:党的二十大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布局中突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法治保障、国家安全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新形势下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希望全体教师党员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11月24日,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好党史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学生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孙明春开展了“永远活在人民心中的县委书记——谷文昌”为主题的党课活动,法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参与学习。孙明春首先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于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工作要求。他提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既要熟知四史教育的重大事件,理解四史教育之间的历史关系,也要做到心中有人物、脑中有形象,要生动地向广大党员和群众传播楷模的力量,树立党员的光辉形象。孙明春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谷文昌先进事迹的论述引入党课,以谷文昌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彩车雕塑人物讲起,通过丰富的史料详细介绍了谷文昌在东山工作的事迹,让同学们充分感受到了谷文昌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坚韧不拔的斗争意志、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大公无私的革命家风采。他提到“政声人去后,丰碑在人间”是人民对谷文昌同志的高度评价,孙明春鼓励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学习谷文昌精神,甘于奉献以立德,苦练本领以立行,慎思明智以立言,在新时代历史担当与青春使命。
法学院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学习,党员积极讨论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体现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出了明确要求。法学院各个党支部开展党章学习,并针对党的二十大报告积极讨论。
教师第一党支部全体教师在党的二十大闭幕式后即开展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活动。对于此次党代会形成的党章修正案,教师们发表了学习心得。教师们普遍认为此次党章修改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同时,老师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教师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通过腾讯会议于线上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支部成员表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对党章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党的二十大修改党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写入党章,符合新时代的历史发展规律,是全党取得又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全体党员衷心拥护,坚决支持。教师第三党支部党员认为:党章作为最高级别的、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党员最重要的行动指南,其修改具有历史性意义。首先,党章历次修改,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的体现,展示了与时俱进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政治品格。全体支部党员始终要把学习党章作为自己的必修课,始终把党章中的各项规定作为自己生活、工作、交往的底线,更好地在社会生活中当好表率。
学生党支部分别开展了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学习讨论。学生党员表示,通过此次对党章修改的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了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背景下与时俱进地完善党章内容与体例结构优化的历史必然性与现实意义,在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同时,更是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建设所提出的新要求。作为青年党员,应当将《党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加自觉地学习并遵守党章,同时也将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落实到具体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以党章为行动纲领,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
研究生各党支部
本科生各党支部
法学院共青团组织学习讨论,青年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10月16日上午,党的二十大正式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报告。法学院组织全院青年团员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直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寄语广大青年:当代中国青年生逢其时,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全党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广大青年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在开幕会结束后,青年团员深受鼓舞并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表示,必将在新时代的浪潮中发挥我辈青年力量,不负党与人民的殷切期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法学院于11月7日组织开展“青年如何将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学带读活动”,法学院分团委书记王漪鸥担任带学人,法学院学生干部参与学习。首先,王漪鸥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带领学生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内容变化,并对新增内容进行重点学习。王漪鸥通过切身体会的实际情况回顾了新时代伟大变革,带领同学们学习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中六个“必须坚持”的意义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容和意义。接着,王漪鸥带领同学们阅读了各个部分的内容,启发学生以依法治国章节为思考起点,思考法治之于科教兴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文化自强自信、完善分配制度、保障就业医疗等方面,推动绿色发展、推进国家安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各个方面的具体作用,她启发同学们将各个方面的立法与党的二十大报告结合起来学习,寻找学术研究的新方向。王漪鸥也提示同学们要积极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述内容参与就业,到国家需要的岗位上去,将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最后,王漪鸥带领学生干部学习“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章节,认真领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法学院教师推进课程思政,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报告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广大教师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专业、课程和学生特点,主动挖掘,有机融入,第一时间让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课堂,发挥课堂育人主渠道作用,深化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育人生动实践。
陈寒非从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案例和《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条例》切入,讲解12345平台的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其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主要功能。通过案例引入、理论阐释以及互动讨论,帮助学生充分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相关内容。应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法治面向。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守法意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宣传、依法治理等方面对社会治理提出了要求,明确指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中国式现代化要求法治社会建设应立足于中国法治实践,即通过“社会治理法治化”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角度推进社会治理。陈寒非做到了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分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融入到法理学课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知识中。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法学院积极开展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的深入研究阐释。11月24日,法学院教授李晓安在央广网《每日一习话》栏目中,解读报告中“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论述。她谈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党百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继续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立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同日,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尹少成在《人民公安报》发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文章,深刻阐述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时,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公安机关忠实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在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三大领域进一步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不断续写社会长期稳定的中国奇迹。
凝心聚力擘画新蓝图,团结奋进谱写新篇章。法学院师生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政治上和行动上维护核心,始终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原理,悟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法学院将不断立足学院改革发展、党的建设实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学院发展各方面,体现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各项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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