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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消费教育基地在我校正式揭牌

为加强学生财商教育,城市经济公共管理学院联合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台区消费者协会,共建成立丰台区消费教育基地。3月12日,在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丰台区消费教育基地在我校正式揭牌。

作为校地协同的核心载体,该基地构建起“知识宣讲+实践指导+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特色消费教育体系。仪式上,引导青年群体树立科学消费理念的《大学生科学消费指引与消费权益保护提示》和明确丰台区网络餐饮经营底线的《丰台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合规经营指南》被逐一发布;2025级公共管理学硕士研究生李丹彩宣读《“做明智消费者,当维权行动派”致高校大学生的消费倡议书》,呼吁青年学子主动践行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形成“经营者诚信自律、消费者理性维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消费生态;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大学生消费领域典型案例,作消费领域风险防范与权益保护提示。

据悉,该基地是丰台区首个在高校落地的消费教育基地,下一步,基地将集中发挥资源优势,促进消费教育与财商培育有机结合,为持续提升学生财商素养发挥实效。

丰台区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首经贸党委学生工作部、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有关负责同志和师生代表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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