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6月8日上午,首经贸法学院与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在博纳楼213会议室举行。校领导出席活动,法学院院长喻中、副院长张世君、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彬等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张世君主持。
座谈会
校领导首先对东方律师事务所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校领导介绍了学校法学学科发展情况,指出法学专业的实践性非常强,希望东方律所的优秀律师能够把丰富的实践经验传授给学生,共同努力推动法学院的跨越式发展。
李彬介绍了东方律师事务所的现状,表达了对学校、学院的感谢,表示愿意在东方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为法学院发展助力。喻中对东方律师事务所表示感谢,建议通过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实现双方共同进步,合作共赢。张世君则对合作的具体措施和途径提出了相关建议。
座谈后,校领导为李彬颁发校外导师聘书,喻中与李彬签署了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校领导为李彬颁发校外导师聘书
喻中与李彬签署了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法学院与东方律师事务所签署教学实践基地协议,增加了法学院校外实践基地的数量,丰富了法学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途径,有助于我校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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