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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2018年年会在我校召开

5月12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8年年会”在我校博学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本次大会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主办,我校法学院和劳动经济学院联合承办。

开幕式上,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代表两个承办学院致辞,向与会嘉宾介绍了两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方面取得成绩,回顾了两院跟学会之间的历史渊源,并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随后,大会举行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的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以及监事会的工作报告,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新的理事会理事及监事。大会选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担任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俊禄担任名誉会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平,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单国君,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委常委、教务处处长兼法学院院长姜颖当选为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外事处处长谢增毅当选为监事长,我校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范围当选为秘书长。

在年会论文发布阶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赵悦、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枫、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杨思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原法官朱涛四位专家分别就《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案件的调查报告》《关于劳动合同效力法律规则的反思》《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法制化的困境与出路》《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分析》四个主题研究进行演讲。四位专家报告结束后,王建平与郑尚元分别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下午,与会专家围绕“新经济业态(互联网+与app平台)下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标准”与“企业年终奖金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定性?标准及原则如何把握?”两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圆桌讨论。

最后,林嘉对此次大会的学术研讨等作了总结,对全体与会嘉宾的参与、志愿者服务工作以及我校法学院和劳动经济学院的承办工作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在全体与会嘉宾热烈的掌声中,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8年年会圆满落下帷幕。

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恒顺以及来自高校、法院、仲裁院、企业、工会以及律师事务所的200多名嘉宾参加了此次年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成立于2000年12月。2006年3月,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现有会员近700名,常务理事和理事主要由致力于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专家学者、法官、劳动仲裁员、律师、工会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等各方面人士组成。2011和2016年,学会两次接受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对社团组织的评估,均获得4A级社会组织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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