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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司法实务课首次进行模拟劳动仲裁的实践教学

11月20日,本科2016级涉外法务班的同学们在翟业虎老师的指导下成功举办了模拟劳动仲裁庭审教学。劳动仲裁是介于商事仲裁和法院诉讼之间的一种劳动争议的诉讼前置程序,它既不同于商事仲裁的完全的当事人自治,也不同于法院诉讼的偏重职权主义。

本次模拟仲裁由赵泽方独任仲裁员,刘洋担任书记员,由张家瑞担任申请人张丹盈的代理律师,由罗伟担任被申请人杨蕾平的代理律师。仲裁开始前,书记员刘洋宣布了仲裁庭纪律,仲裁员赵泽方宣布开庭,核查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告知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权利义务。仲裁正式开始,举证质证环节中,申请人提交了相关的聊天记录,就公司决议和工资发放情况存在不满,公司对申请人旷工解聘的事实态度坚决,提交了相关的劳动合同和公司章程作为证据。在辩论环节中,双方唇枪舌战,各抒己见,同时仲裁员赵泽方跟着双方代理人的思路,对时间和庭审节奏进行把控。由于双方拒绝调解,庭审结束后,仲裁庭宣布改日宣布仲裁结果。

这次模拟仲裁的实践教学,让同学们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仲裁程序,增强自身的专业能力。同学们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愈发了解到法律实践中,沟通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同学们也得到了一个展现自己和互相学习的平台,并在这个过程中构筑自身的逻辑性思维,加强语言表达能力。

同时这次模拟仲裁的实践教学也让同学们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知。同学们在这种模拟实践中,将自己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尝试更加自如地将书本上的东西运用在实践中。法律本身就是用精炼的条文,圈住众生相,圈住世间百态,规制人,同时保护人。而实践教学的意义就是通过书本之外的东西,让同学们更切实的了解到了这些,在法律长路上继续摸索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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