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刘健钧做“对我国创业投资体制建设的反思与展望”专题报告
10月14日上午,工商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刘健钧在校本部博纳楼第七会议室举办“对我国创业投资体制建设的反思与展望”学术专题讲座,讲座由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徐炜主持。刘健钧围绕“对创业投资的两种不同认识范式、我国创业投资体制建设的艰难探索、对完善创业投资体制的思考”三部分内容展开分享。
在对创业投资的两种不同认识范式部分,刘健钧指出,英文“Venture capital”一词中的“Venture”已经被赋予了“冒险创业”的特定内涵,正如其动名词“Venturing”就是指的“创业”,“Venture”用作名词特指“创建企业的结果”即“企业”。所以,在新加坡和我国港台,均将“Venture capital”翻译为“创业投资”。国内有人将之翻译为“风险投资”并从中文“风险投资”的字面将之概括为“高风险、高科技、高收益”,进而将之简单化理解为“高科技投资”。刘健钧认为,这种认识不仅有些片面,也不利于深刻理解“创业投资通过支持创业,进而支持包括技术创新在内的各类创新活动”的内在机理,曾经导致我国的创业投资政策法律体系建设长期缺乏“支持创业”这个现实的着力点。与之不同的是:将英文“Venture capital”翻译为“创业投资”,并将之理解为“支持创业的投资制度创新”和“与创业相联系的资本经营”,就能深刻理解“创业投资通过支持创业,进而支持包括技术创新在内的各类创新活动”的内在机理,并为创业投资政策法律体系建设找到“支持创业”这个现实的着力点。刘健钧强调,现代经济是“创业型经济”(Venture economy),唯创业方可更好实现创新价值。
接着,刘健钧就我国创业投资体制建设的艰难历程作了回顾,并结合以下六大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对我国创业投资体制作了全面展望:(1)如何科学界定“私人股权投资”(PE)和“创业投资”(VC),实现差异化监管,多层次政策扶持?(2)如何拓宽创投基金的长期资本来源?(3)如何构建适应各种组织形式创投基金特点的所得税制?(4)政府引导基金应完全市场化运作,还是在坚持政策性定位的前提下实行相对市场化运作(即筹资环节和引导投资早期企业的导向需保持政策性,子基金具体运作环节市场化运作)?(5)是否需要为公司型合伙型创投基金创造公平政策环境?(6)资本市场体系应坚持专业化错位发展,还是允许自由竞争?
徐炜在总结发言中感谢了刘健钧教授的分享并鼓励大家以认真的态度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投身科学研究工作。本次讲座令师生们受益匪浅,同学们纷纷表示对我国创业投资体制建设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也给自身的学术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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