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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驼峰法学大讲堂第八讲国际贸易中的国际公法基础

11月20日下午,由法学院打造的驼峰法学大讲堂系列讲座第八讲“国际贸易中的国际公法基础”在博远楼1号会议室举办。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余主讲,我校法学院的金晓晨教授、朱路副教授、魏庆坡老师,张建老师和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金晓晨主持。

讲座开始之前,金晓晨希望大家能结合本次讲座创新国际法理念,以及我国国际经济法发展经历的三个阶段和当前“一带一路”建设背景,推进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

讲座之初,韩立余从当前WTO的皇冠明珠——争端解决机制以及中美贸易战面临的困境入手,分析解构了国际贸易法的定义,并提出国际贸易法其实是国际公法的一个领域,国际贸易法学者的研究不应脱离国际公法的理论。

韩立余结合WTO的具体案例,提出WTO上诉机构设立与“反向一致”决策机制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并对上诉机构存在的问题从国际公法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强调WTO是国家之约,不能允许超越国家之上的组织长期存在。同时,结合中美贸易战的具体实际,他从国家实力、经济发展、国际格局、国际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援引了众多历史材料,提出中美贸易战是国际法一般问题的体现。

韩立余提出世界政府的条件还不存在,国家之上无权威,国际争端和纠纷还需要依靠国家自助来解决。朱路和部分研究生也与他就国际贸易法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近年来,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给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很多消极影响。中国作为贸易大国一直正视并解决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效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韩立余用生动的语言让同学们通过丰富的案例了解了国际贸易法的国际公法基础,其“新三国”理念也为大家打开了一个新的思考方向,对于未来国际法的学习和研究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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