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4月15日下午,法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于博学楼612室拉开帷幕,法学院40岁以下青年教师参赛。比赛特邀学校教学督导吴念时老师和学院所有老师担任评委,同时邀请十位学生代表做赛事评委。比赛由学院分工会主席周平老师主持。该项赛事目的在于发现青年教师中的教学能手,锤炼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促进全院教学工作质量的提升。
比赛要求每位参赛教师提前准备教学内容,在规定的十五分钟内完成整体教学展示,各位教师及学生评委针对每位教师的课堂授课表现、教学环节处理、课程内容组织等综合表现进行评分。九位参赛教师都做了充分准备,用精心准备的课件和现场组织教学令在场的听众折服。
从容不迫、精彩展现的是第一位竞赛老师陈寒非,他从古典自然法学派、法律实证主义以及法律现实主义三方面向我们阐述了法的价值与正义。沉稳与大气兼具、从历史中发掘法律,他就是张鹏老师。张老师从“三个不平等条约是否具有效力”展开到两个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进程,阐述了香港问题的由来及解决方案。
陶盈老师用丰富多彩的展示形式、声情并茂的讲解,同时结合北京市的现状,全方位地介绍了“分别侵权行为”。旁征博引、案实结合。李璐玲老师结合《合同法》与《海商法》探讨了“承运人的法定免责”情况。王显勇老师则用他深厚的理论基础向我们介绍了竞业限制协议履行的法律问题,让听众们无不觉得徜徉在知识的海洋。而同样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王剑波老师则用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展示了“死刑”在全球范围以及中国国内的适用问题学贯中西并将沉重的问题轻松化,幽默诙谐。贺燕老师将公司与公司法的抽象概念具体化,挥洒自如,入木三分。主研国际法的朱路老师畅谈“国际法律责任及其形式”,对于相关的案例及法律问题研究信手拈来。最后一位参赛的兰燕卓老师围绕着“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要点”做了重点讲解,结合新法与旧法对比的形式,使人一目了然。
比赛结束后,教学督导吴念时老师、法学院二位北京市教学名师李晓安教授和米新丽教授做总结点评,她们在肯定大家的同时,提出了中肯建议,对年轻老师寄语厚望,希望借此机会完善法学院教师相互学习交流平台,切实提升学院青年教师的教学素质和教育水平,促进法学院教师团队更好的发展,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副院长张世君老师宣布竞赛一等奖获得者陶盈老师以及二、三等奖获得者。
至此,法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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