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弘扬宪法精神!首经贸红色剧目《面向群众的审判》今日公演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落实好今年全市“宪法宣传周”系列工作安排,红色普法剧目《面向群众的审判》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琢玉讲堂进行公演,该话剧也是首经贸在“'京'彩文化 青春绽放”“红色行”开展的重点活动之一。首经贸党委副书记欧阳沁,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毛百战,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赵广,以及学校各单位师生代表和部分学生家长应邀观看了演出。

微信图片_20241204203833.jpg

微信图片_20241204203908.jpg

微信图片_20241204203916.jpg

该剧由首经贸法学院话剧团同学们自编自导自演,历时一年筹备,通过情景表演再现了1943年时任陇东分区专员兼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庭长的马锡五亲自审理的“封芝琴婚姻案”。该剧将马锡五审判方式成功搬上舞台,歌颂了中国共产党早期司法工作者深入群众、秉公执法、抑强扶弱的精神品格,传承了“司法为民”的光荣传统。同学们在舞台上用心演绎,情绪饱满,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

微信图片_20241204203923.jpg

微信图片_20241204203928.jpg

马锡五是中国司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他创造了被国际司法界誉为“东方审判经验”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毛泽东主席在给他的奖状上曾亲笔题词:“一刻也不离开群众。” 马锡五审判方式对我们在新时代继续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司法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均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微信图片_20241204203935.jpg

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近年来,首经贸法学院高度重视对红色法治资源的发掘和运用,探索出了将党史教育、艺术教育和法治教育“三育合一”的红色育人新路径。特别是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期间,首经贸法学院学生编创的舞台剧《宝塔山下的审判》广受好评,并成功入选北京教育系统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案例。

微信图片_20241204203941.jpg

《宝塔山下的审判》剧照

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法学会,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丰台区委政法委,海淀区人民法院,大兴区人民法院,房山区人民法院等全市政法实务部门负责人,首经贸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冯博,首经贸团委书记胡文应邀观看了演出。

演出结束后,编创人员和观众均表示深受教育。

此外,在今年“宪法宣传周”期间,首经贸还将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相关学术论坛以及组织师生深入社区等基层开展系列普法宣讲活动。


学生感言

作为该剧主创人员的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刘思齐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人民司法工作的全方位和全过程,是我国红色法治文化的杰出代表。通过参与编创这一红色剧目,使我真正明白为什么党的司法工作‘一刻也不能离开群众’。”同时她表示,将把对红色法治的深刻思考和剧目所传递出的价值理念带到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为早日成长为忠于党和人民“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而努力奋斗!

饰演马锡五一角的管理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温子杰谈道:“这次参演让我沉浸式地体会到,在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中国共产党如何坚持团结群众力量走群众路线。正如我在剧中的台词一样,只有让法治的思想浸润人心,群众才会懂得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也会牢牢记住编排剧目时所学习到的知识,传承好老一辈红色司法人的为民精神。”

法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白敏煊在观演后认为,马锡五深入群众、实地调研,切实保障妇女权益,他所创立的审判方式彰显了司法公正与为民初心。她表示:“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我领悟到司法应当贴近民众,党员应当心系人民。在未来学术与实践中,我将会传承先辈精神,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分享

首经贸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首经贸新闻中心,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首经贸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负责。 ③ 有关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首经贸新闻中心 Email:xcb@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