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飞做客成长课堂谈中国民法典内容精要及伟大意义
5月19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于飞教授在我校博学楼学术报告厅就《中国民法典内容精要及伟大意义》为同学们带来一场生动形象的“成长课堂”。他以《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开篇,深度分析《民法典》的体系、变革与时代意义,并通过具体规则解读、鲜活案例讲述,引领同学们走进民法典,学习、理解其中的新规则与重要意义。本次活动由学生工作部与法学院联合举办,活动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孙明春主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几代人的夙愿”。从1954年起,前后五次的编纂,坚持“从批发到零售”“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立法指导思想。一部部单行法历经人民与实践的检验,不断修改完善。此次编纂,既是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成体系,有斟酌之编排、修订,也是对时代前沿与社会发展需求的回应。一总六分,1260个条文,十余万字,记载着民事主体从出生到死亡的权利,也承载着几代民法学者的“法典梦”。
于飞强调,《民法典》是一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整部法典围绕着“权利”二字展开。从权利的共同性规定、权利的种类与规则,再到权利受到伤害的救济。维护每一个普通人的权利是《民法典》最大的要义与一切努力的核心。而真正想要深入理解民法典中对权利的保护,应当深入理解每一项具体规则。由于时间有限,于教授分别从各分编中选择亮点规则,结合鲜活案例,为现场的同学们进一步讲解。
从物权编到侵权责任编,于飞引领着同学们从法条入手,字字句句的斟酌,白纸黑字背后,是时代背景先鲜活案例的缩影与凝练。物权的平等保护,表明私人财产与国家财产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情势变更的引入,即使面临重大变化仍希望在每一份合同中找寻实质意义的公平;居住权的创设,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赋予公民更充分、多样化的权利。一般人格权、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侵权规定等等规则与制度的设立,体现了私人权利保护的重要意义,反映我国《民法典》对民事主体权利的尊重与保护。
在热烈的掌声中,精彩的讲座落下帷幕,但对于《民法典》的学习才刚刚开始。不少同学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对民法典的内容精要及重大意义有了一定的认识与理解,希望日后能够进一步深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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