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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921日下午,首经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特邀我校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做题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为《问责条例》)解读”的专题讲座。校党委书记冯培主持学习活动,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孙善学、杨世忠、丁立宏、王传生、朱玉华、戚聿东、崔也光等参加学习活动。


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做专题讲座

《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报告中,喻中围绕《问责条例》出台的理论前提、文本解读和思考与建议三个方面展开。他对照《问责条例》全文,逐条逐句就文件起草的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指导思想和原则、问责形式等内容进行细致的解读。喻中还结合学校的情况提出了建议:各单位既要学习党中央的问责条例,还要关注市委、教育部党组的实施办法与配套措施。在落实《问责条例》时,需要强化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纪委书记杨世忠讲话

纪委书记杨世忠指出,《问责条例》特别强调担当。希望大家在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敢于负责。同时,各单位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校党委书记冯培讲话

冯培强调指出,《问责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冯培代表学校党委就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中央实施《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充分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自觉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党政一把手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权责相符。二是要把学习《问责条例》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紧密结合起来,与学党章、学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都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本单位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各二级单位在组织学习中要做到党员全覆盖,特别是教工党支部要认真学习《问责条例》,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各二级单位不仅要做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更要注重内化并落实在今后管党治党、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上。

全校各单位正职领导参加了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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