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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高端论坛暨北京哲学社会科学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颁牌仪式在首经贸举办

13日上午,“税收法律高端论坛暨北京哲学社会科学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颁牌仪式”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报告厅举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林克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首经贸教授郝如玉,首经贸党委书记冯培、校长付志峰、副校长杨开忠等出席会议。此次的颁牌仪式,标志着首经贸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正式获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颁牌仪式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闫冰竹,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徐如俊,北京市教委副主任叶茂林,北京市规划办副主任张庆玺,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于厚森,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副院长李晓民,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李万甫,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顺民、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学瑞、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和颁牌仪式。

会议现场

2017330日,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由周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和郝如玉共同揭牌成立。这是首经贸与国家法官学院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建立的税收法律研究机构。研究基地的设立,实现了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的统一,将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有机融合在一起。研究基地成立以来,深入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201712月,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正式被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规划办确定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这是我国税收法律研究领域第一个获批省部级研究基地的研究机构。

会议首先由研究基地主任、首经贸教授曹静韬介绍了基地的基本情况。之后,由叶茂林、张庆玺为首经贸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正式颁牌。郝如玉,曹静韬,研究基地副主任、首经贸教授王竞达和丁芸上台接受了颁牌。

颁牌仪式结束后,举办了首经贸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的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付志峰、黄永维分别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杨开忠、李万甫分别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两份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首经贸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两家研究机构深度合作的开始。由此,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凝聚了首经贸、国家法官学院、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这三个税收法律研究的力量,体现了最高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人大财经委三个最高层次的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的深度合作。这为首经贸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首经贸校长付志峰、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分别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首经贸副校长杨开忠、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李万甫分别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随后,各合作方的负责人进行了致辞。冯培在致辞中对最高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大力支持以及国家法官学院、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的紧密合作表示感谢,并对国家税收法律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希望和要求。黄永维、李万甫在致辞中均表示,将与首经贸在税收法律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税收法律的发展,同时,他们也表达了对国家税收法律基地未来建设与发展的期望和祝愿。

首经贸党委书记冯培致辞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致辞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李万甫致辞

之后,郝如玉做了题为“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促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主旨发言。在发言中,郝如玉提到,党确立了税收法定原则,这是在理念上的巨大进步;近年来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进展很快,这是依法治国战略重大的进展。郝如玉表示,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要把对税收法定原则的研究,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来推动我国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首经贸教授郝如玉作主旨发言

在专家发言环节,闫冰竹做了题为“推进税收法律研究,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发言;徐如俊做了题为“税收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基石”的发言;北京市政协委员、国家大数据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龙信数据首席科学家李钰做了题为“运用大数据助力税收法律研究”的发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做了题为“如何推进税收司法的发展”的发言;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教授做了题为“税收征管必须有法可依”的发言;丁芸做了题为“大数据下涉税服务面临的挑战”的发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李晓安教授做了题为“深化法治实践,让征纳双方感受司法公正”的发言;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做了题为“从电子发票走向互联网+财税”的发言。八位专家从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的视角、税制改革、税收征管、税法研究等不同的层面发表了他们对税收法律研究的观点。

8位专家分别发言

之后,林克庆发表了讲话。

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林克庆讲话

周强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挖掘运用司法大数据,切实加强税收法律研究,推进新时代税收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讲话

周强指出,税收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税收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为推进新时代税收法治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周强表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税收法律研究,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要充分回应时代需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时代背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需求,着力研究解决税收法治领域面临的前沿性、深层次问题,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推动完善立法,加强司法、执法,促进守法,加强各学科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力,为完成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推动实现相关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尤其要充分挖掘、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强分析研判,为深入开展税收法律研究、完善管理决策,促进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持。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着力提高全社会税法意识,为税收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首经贸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及部分师生参加了论坛和颁牌仪式。论坛和颁牌仪式由王竞达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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