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志勇教授研究成果建议被《改革内参》全文收录
我校法学院教授焦志勇与北京市发改委节能监察大队处长申京云在相关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共同撰写的《构建京津冀节能监察协同一体化的建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4月10日第12期《改革内参》收录。
该建议指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是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需“七个着力”的要求,切实而有效地落实国务院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京津冀三地节能监察协同一体化的具体工作:
一是确保在一个目标下协同、一张蓝图下推进节能监察的协同一体化。在充分考量京津冀三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地政府法制具体情况下,应制定出相应统一的“首都经济圈”的节能减排与节能监察的实施办法,使节能减排与节能监察各项工作逐步从京津冀三地的“法制区域化”向首都经济圈的“法治一体化”方向转变,从而确保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个目标下协同、一张蓝图下推进节能减排与节能监察各项工作的协同一体化。
二是建立起京津冀三地行之有效的“综合协调”工作体制与机制。需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规划下,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节能监察的“综合协调”工作体制与机制(例如:适时地建立起京津冀三地节能监察工作的联席会与制定相应的、行之有效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从而切实地落实好国务院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所提出的“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
三是在“综合协调”的基础上,强化京津冀三地节能监察工作协同一体化,从而切实推进“三大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与节能监察各项工作。在现有节能监察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京津冀三地节能监察机构可以通过“大数据”方式进行节能监察与协同工作,不仅可以共享三地节能减排工作信息,共商三地节能监察工作安排,同时也可以在“首都经济圈”的范围内协调节三地企业节能减排标准的认证与监察工作等方面采取“三地联动、密切配合”方式进行,从而切实推进京津冀三地节能减排与节能监察等工作“抓地有痕”地协同发展。
四是建立“首都经济圈”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已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在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过程中,创建跨区域统一的碳市场,用“市场之手”推动节能减排,协同推进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必将成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的《改革内参》以其独特的政治背景,依托中央权威研究机构和宏观决策部门的一流专家学者、高级智囊和政府官员为作者群,刊载关于重大政策的内部讨论意见,探讨中国改革过程中隐藏或者即将爆发的种种重大问题,提供快捷、全面、权威、实用的政治经济信息和国家政策信息参考,一直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与关注。《改革内参》已成为全国机要发行的第二大中央级内部刊物,并为服务党和政府各项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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