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2013年11月12日第1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我校《关于严肃考试纪律惩治考试作弊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出了对考试作弊“零容忍”的最强音,迈出了狠抓学风建设的重要一步。
众所周知,考试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衡量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真实有效的考试成绩能够客观、准确地检测学生掌握、运用知识能力,检验教学效果,评价教学质量,反馈教学信息,指导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教学质量的提高。无需回避的问题是,在现实当中,考试要求和考试纪律没有一以贯之地严格执行,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得以严肃、彻底的处理,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现象还时有发生,已经成为我校学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考试作弊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有悖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道德要求,影响教育评价的信度和效度,危害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校风、学风形成严重损害。要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就必须下大力气严肃考场纪律,坚决惩治和有效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学校作出“严肃考试纪律惩治考试作弊的规定”看似“史上最严”,其实是对已经存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了一次集中梳理,并以一个专门规定的形式公之于众。学校相关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以前有关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规定“散落”在不同的法规制度当中,比如《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条例》等。这种情况下,虽然老师和同学们都知道考试违纪、作弊是不对的,但具体到受到什么纪律处分需要翻看不少法规制度才行,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家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这次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牵头进行了系统梳理从而形成了一个学校的专门规定,便于师生知晓、掌握。规定在内容上没有什么创新,都是现行的规定和要求,其目的是重申和强调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作弊的严重危害。打一个比方,过去对考试作弊的处罚好比张开五指的手掌,虽然也及时做了处理,但在指缝之间跑风漏气,容易处理得不够坚决和彻底,使考试违纪和作弊问题屡禁不止,现在就是要收回五个手指攥紧拳头,形成合力,坚决治理考试违纪和作弊的歪气邪风。
新出台的《规定》很简短,只有六条500多字,但言之凿凿、易于操作。《规定》首先强调学校有关部门、院系必须严格考试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明确要求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程序、正确行使监督权力。一旦有考试违规违纪情况发生,要求学校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做出纪律处分。这些规定体现了对违纪行为处理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速的总要求。
《规定》还突出强调了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的严肃性,明确表示纪律处分决定一经作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并规定因考试作弊而受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不得申请相应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这就意味着在此《规定》生效之后,学校将不再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关撤消纪律处分的申请,同时受处分者即使有可能被准予毕业也不可能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规定》还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定不仅适用于本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含考查),如果在校学生参加国家、北京市或其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发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被主考机关处理的,也同时适用。
学校相关负责同志向记者表示,《规定》重点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如何进行处罚做了详尽阐释,其目的是让大家知道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严重危害。《规定》的作用不是为了处罚而是重在警示,希望我校每一位同学都要铭记一个铁的纪律,那就是绝对不能犯考试违纪、作弊的错误。如果每个同学都做到了,《规定》就自然变成了“一纸空文”,因为良好学风的养成尽管需要他律但更为重要的是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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