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首经贸教授郝如玉为研究中心揭牌
3月30日下午,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国家法官学院共同举办的税收法律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税收法律论坛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首经贸教授郝如玉,首经贸校长付志峰,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首经贸副校长徐芳、校长助理戚聿东等出席大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举行了税收法律研究中心的揭牌仪式,由周强、王军、郝如玉共同为税收法律研究中心揭牌。税收法律研究中心是在周强、郝如玉主导下,由首经贸和国家法官学院合作建立的税收法律研究机构。揭牌仪式之后,郝如玉做了题为“依法治国、税收法定”的主旨发言。
在发言中,郝如玉介绍了税收法律研究中心成立的背景,税收法律研究涉及应用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不同学科,具有综合性,需要实现各相关学科的融合。郝如玉结合我国车船税立法和立法法修订的经验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核心是人大立法,是对人民财产的保护。同时,郝如玉阐述了在税收立法、执法、司法领域实现多学科融合、多维度开展税收法律研究的重要性。郝如玉希望,研究中心能够从宏观层面为国家的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建言献策,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首经贸教授郝如玉介绍研究中心情况
会上,付志峰、黄永维分别致辞。付志峰指出,税收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能够集合双方优势,发挥各自特长,实现学科融合,具有重大的意义,希望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智库作用。黄永维结合我国社会纳税意识提升的大背景,阐明了成立税收法律研究中心的重要性,并希望研究中心的成立,能够促进双方深入合作,为中央税收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
首经贸校长付志峰致辞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致辞
之后,全国人大代表、原北京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评估师协会副会长刘公勤,中国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首经贸财税学院教授丁芸和北京市政协委员、税收数据专家李钰等分别发言,畅谈了他们对税收法律研究的观点。
李大进、刘公勤、刘剑文分别发言
朱青、丁芸、李钰分别发言
最后,周强在讲话中表示,国家法官学院和首经贸共同成立税收法律研究中心,可以有效发挥双方在法学和经济学研究方面的特长,打破知识壁垒,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要切实发挥作用,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和司法案例资源,对税收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问题深入开展研究,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法律理论体系,促进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税收法律制度,为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税务部门和涉税各方协同共治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进一步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提供有力智力支持。
周强就发挥税收法律研究中心作用,做好相关研究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要旗帜鲜明坚持马克思主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研究和教学,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穿研究和教学全过程。二是加强对中国税收法律实践问题的研究。要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当前税制改革实践,深入研究和回答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为税收改革发展建言献策。三是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要充分挖掘、利用司法大数据,深入开展案例研究,促进提高税收立法、司法和执法水平。四是推进研究成果转化。要强化问题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增强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可行性。五是加强培训工作。要加强对法官税收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快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涉税司法能力与水平。
与会学者认为,此次大会是一次高水平的盛会,税收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不仅是连接税收立法、司法和执法三个领域、融合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领域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典范,而且发挥了首经贸在税收学、经济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优势,发挥了最高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在司法、法学领域的特长,发挥了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执法和税制改革领域的理论与实践优势,实现了强强融合,是税收法律研究领域的高端合作。此次的税收法律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税收法律论坛,既是首经贸与国家法官学院实现协同创新、促进税收法律各相关学科融合的开始,也是不同领域专家、学者思想汇聚、观点交融、实现学科融合的良好开端。
会前,周强、王军、郝如玉、付志峰、黄永维以及研究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会议结束后,国家法官学院信息中心现场展示了最高法院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进行司法管理的最新成果。
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首经贸的数十位税收学和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及来自税务机关、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税收法律实务专家等出席了此次大会。首经贸科研处处长祝合良,党政办公室主任商筱辉,党委宣传部部长邸燕茹,财税学院党总支书记李红霞、副院长王竞达、何晴,以及法学院和财税学院的部分教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首经贸教授、税收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曹静韬主持。
与会人员合影
①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首经贸新闻中心,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首经贸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负责。
③ 有关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首经贸新闻中心 Email:xcb@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