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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在吃完早饭后,就从大活折回了5号楼,参加英语培训。昨天就听说是由志愿者中英文较好的、有丰富志愿经验的同学来讲课。说实话,就没抱太大希望能学到什么。因为以往的经验告诉我,都是形式而已。
第一位老师先是以他的扮相吸引了我。嘻哈的打扮,脚下却是最传统的千层底布鞋,而且是破了边儿的,看着穿了好久,不像只是为了耍酷而故意的打扮。真是中西合璧。大大的黑框眼镜反倒不显书生的呆气,更多的是他的个性。接下来的讲课也不得不令我安安分分地记起笔记来。令我折服的是他自信、自如的英文。于我十分艰难的交流在他那儿显得那么平常、简单,单词一个个蹦出来,没有什么犹豫和紧张。虽然对于讲课他并不在行,但足以让我感受到他超强的英语能力。
接下来的一位更是要命。外号小魔女,实在是能侃,但听得出来,这不是一般的没有内容的聊天,她丰富的生活经历带给她无穷的乐趣,并与我们分享。在她滔滔不绝的叙述中,我几乎一直是处于崇拜的状态。而且,最棒的是,她介绍了一些当下老外在生活中交流英语的简单用词,摆脱长期以来单调、落伍的英语词汇,让我觉得自己学到了不少。那几十分钟,是在受益中渡过的。真有冲动想上去认识她,和她成为朋友。
第三位,幸好小魔女走之前给了点提示,“你们准备享受纯正的伦敦音吧”。果不其然。他一上来就说英文,虽然偶尔有几个单词听得并不是很明白,但是还是能够了解意思。过去一直没觉得英音和美音有什么大的区别,而且也不明白《老友记》里为什么那么强调英音的古怪,还以为他们在故意扭曲英式的发音。这回我算是明白了,的确和平日里接触的很不一样。语气,语调,语音。听着他读一段文章,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看原版英文电影的时候,英国绅士他们严肃,正经,略带滑稽的腔调,那语气似乎不容置疑。模仿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我总是会被他突如其来的“不正常”的语调所逗笑,忍不住学上几句。大家都爱尝试新鲜的事物,习惯了自如,简洁的美式发音,偶尔听听英国绅士般的演讲,真是一件不错的事,因而整个现场的气氛一直很好。
最后的两位“老师”,一样标准、优美的英语,令我不得不再次懊恼自己在英语上的失败,懊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