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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等半年多时间的准备,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就要拉开帷幕了,”11月22日,在我校教代会代表参加的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说明会上,张凡副书记指出,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和市教委的要求,市属市管高校在2006年必须建立教师职务聘任制,此次改革是针对现行职称评聘中所存在的问题而进行的。
上级单位:市属市管高校在2006年必须建立教师职务聘任制
据悉,我国于1998年颁布了《高等教育法》,提出在高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2002年人事部又颁发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事聘任制度的相关文件。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教师职务聘任制逐渐成为了各高校的共识。2001年,在上海大学率先进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的试点工作后,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相继进行了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
2005年,北京市人事局、市教委联合下发《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管理办法》、《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明确提出相关改革要求、原则等,并要求市属市管高校在2006年必须建立教师职务聘任制。
改革准备工作:多次沟通 多次座谈 反复研讨 反复测算
据张凡副书记介绍,我校于2006年4月开始进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的准备工作,成立了由文魁校长任组长的改革工作小组,相关领导和人事处的同志先后走访了多所已实行聘任制的大学,吸取了成功的经验,在教师定编的基础上,通过与市教委、市人事局的多次沟通,争取到了占全部教师编制55%的教师高级职务岗位和1:2.5的正副高级职称比例。
在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中,对学校各单位教师职称现状和近两年的需求进行认真的摸底和分析,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了各学科的研究方向,按照市教委、市人事局的要求,在反复研讨、反复测算的基础上,起草了聘任工作的实施办法、教师职务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及聘任合同管理等多份文件,并先后召开十多次座谈会和多次到相关院系听取意见,经过十几次的反复修改,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
改革目标:建立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主择岗的用人制度
张凡副书记指出,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坚持以人为本,转换用人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创新力强、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教师队伍。
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科学设置岗位,强化岗位管理,完善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主择岗的用人制度,努力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切实维护和保障教师根本利益和学校合法权益,使我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任用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岗位设置:总量控制,结构比例管理
据介绍,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大致包括设岗、聘任、考核和聘任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我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将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管理的方式,高级职务岗位将占教师岗位总数的55%,正高职与副高职之比为1:2.5,中级职务岗位占教师岗位总数的35-40%,初级职务岗位占教师岗位总数的5-10%。教师职务聘任期限暂定为3年,期间每年可进行一次余岗聘任。
教师职务聘任的基本程序分为十个步骤:公布拟聘岗位信息→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审查任职条件→院系聘任考核组考核→同行专家鉴定→学科评议组评议→学校聘委会终审→公示拟聘人选→校长办公会审定高级职务岗位聘任人员→聘任结果报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事局备案。
会上,张凡副书记除了对我校即将进行的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的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外,还与人事处长王明会、科研处长邹昭晞、教务处长王传生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一起,耐心地解答了教代会代表所提出的有关问题。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张红表示,希望教代会代表在会后将此次说明会的相关精神传达至每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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