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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霞、李晓安荣获北京市第八届教学名师称号

近期,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本届北京市教学名师获奖名单,我校财政税务学院李红霞教授、法学院李晓安教授榜上有名。至今,我校已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杨河清,北京市教学名师共11位,分别为:杨河清、赵仑、张连城、马立平、付磊、王曼怡、张琪、张学平、米新丽、李红霞、李晓安。

财政税务学院李红霞教授

法学院李晓安教授

据悉,北京市教委开展教学名师评选表彰活动,是为了大力推进教授上讲台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表彰对象为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评选过程历经学校推荐、课堂教学录像评价、现场教学观摩课评价、评审专家组评议、评审委员会投票、市教委审核并公示等环节。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评选表彰教学名师奖工作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机制,进一步推进教授上讲台工作。

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教师以教学名师为榜样,静心教书,潜心育人,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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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霞,女,19639月出生,教授,经济学博士,现任财政税务学院党委书记,硕士生导师。1986年任教26年来,一直从事《财政学》、《政府预算》、《财政与金融》、《财政收支理论与实践》等课程的教学。近年来,主持和参与省部级、局级和校级课题20多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论文、专著及教材等共计100余万字。主编教材2部,主编和参与专著3部。曾获得首都经贸大学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北京市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主讲课程获得北京市精品课程,主编教材获北京市精品教材,9次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励。

李晓安,女,19635月出生,教授,经济学博士。1988年任教至今已24年。现担任教育部法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评审专家,国家精品课程评审专家,国家级教学实验基地评审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评审专家,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专家。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百人工程学者,北京市骨干教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主持了北京市高等教育委员会教改项目: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探讨,主持了本校教改重点项目。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大学教学》(cssci)、《山西大学学报》(高教版)、《问题与出路---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法学高等教育研究》等杂志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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